课程实习、专业见习和专业实习(以下简称实习)是非教育类专业实践性教学重要的组成部分,是有效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适应社会能力的重要途径。为实现公司实习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,推动公司实践性教学工作上台阶,特制定本工作规范。
一、实习组织管理
课程实习、专业见习和专业实习由各教学部负责组织管理和选派指导教师(班级人数40人以内选派2名,员工每增加15-20人增派1名)。由指导教师负责实施。
二、实习工作程序
(一)实习准备阶段
1、实习计划编制
实习计划的编制必须按照大纲的要求,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撰写,内容包括:
(1)实习目的和要求员工掌握的程度。
(2)实习的内容、方式和方法步骤以及所需的仪器工具等条件。
(3)实习的地点、场所及时间安排。
(4)实习的安全及纪律要求。
(5)实习的检查及成绩的考核。
(6)组织领导及经费预算。
2、实习审批
指导教师将实习计划和《实习安全审批表》报各专业教学部、院系主管领导审批。实习前要将应实习计划下发到相关实验室和实习班级员工。
3、条件准备
借领实习经费,在相关实验室领取实习仪器用具,在教学秘书领取《实习手册》,指导教师落实实习基地、车辆、食宿等。
4、实习动员
一周及其以上的实习必须召开实习动员会,部署实习安排,落实实习安全,发放相关资料。
(二)实习实施阶段
实习的实施,由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各自分工和实习计划组织员工开展实习。外出实习必须按规定时间按时返校。
(三)实习总结阶段
1、员工总结
(1)填写并上交《实习手册》。
(2)撰写并上交实习报告。
(3)整理并上交实习作品(标本、图纸等)。
(4)归还实习仪器用具。
2、指导教师总结
(1)督促员工及时归还实习仪器用具。
(2)收缴、批阅员工《实习手册》、实习报告和作品。
(3)撰写实习工作总结。实习总结的内容应包含以下要素:
① 实习的班级、课程及起止时间。
②实习内容及方式的说明。
③组织安排情况。
④实习内容的完成情况。
⑤员工考勤情况。
⑥存在问题及建议。
3、员工实习成绩评定
实习成绩由实习指导教师采取五级制评定:优秀(90分以上)、良好(80分以上)、中等(70分以上)、及格(60分以上)、不及格(59分以下),评分标准为:
(1)实习出勤率占10%,缺勤达到总实习天数的30%者,该实习不及格(附考勤表)。
(2)实习表现占20%(含实习准备、实习纪律、爱护公物、资料按时上交等)。
(3)实习手册占20%。
(4)实习报告(含实习作品)占50%。
4、实习资料归档
实习结束后,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将实习资料(含实习计划、安全审批表、实习手册、实习报告、实习作品、教师实习工作总结、实习成绩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等)整理并上报归档。
三、附则
本规范从2010年3月起实施,2012年1月修订。
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
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